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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南港區東新國民小學

公告彙整

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校內收件到9/6截止

{{ $t('FEZ001') }} 林如珊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臺北市南港區東新國民小學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

一、依據:

(一)中華民國112年8月2日北市教特字第11330809912號函訂定。

(二)臺北市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。

二、目的:

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,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。

三、參賽資格:

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(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)。

四、參賽作品類別、組別及規格:

類別

組別

作品規格

繪畫類

低年級組

中年級組

高年級組

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大小以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為原則,一律不得裱裝。

書法類

中年級組

高年級組

  1. 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(約34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對聯、四屏、橫式、裝框、手卷不收。
  2. 作品需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。一律採用素色宣紙(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)。

平面設計類

中年級組

高年級組

  1. 大小一律為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作品一律裝框,裝框後厚度不得超過10公分,連作不收。為確保展品安全,參賽作品如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(鋁框易鬆脫,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)。
  2. 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,並以平面設計為限。
  3. 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、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。

漫畫類

中年級組

高年級組

  1. 參賽作品形式不拘,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
  2. 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。黑白、彩色不拘,作品形式單幅、多格均可。

水墨畫類

中年級組

高年級組

  1. 大小一律為宣(棉)紙四開(約30~35公分×60~70公分),不得裱裝,可托底。
  2. 作品可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。

 

類別

組別

作品規格

版畫類

中年級組

高年級組

  1. 大小以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為原則,一律不得裱裝。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,得以透明膠片覆蓋。
  2. 版畫作品須 (1)親自構圖;(2)親自製版;(3)親自印刷。
  3. 作品正面一律簽名(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),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。

範例:

    1/20     ○○   王小明

第幾件/數量  題目    姓名

五、報名方式:

(一)有意願送件參賽的學生,不限類別,務必於113年9月6日(星期五)下午4:00前,將作品及附件一網路登記報名表(填寫完整並浮貼於作品背面)繳交至教務處,逾時不予收件。

(二)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,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,指導老

師亦為1人,每人至多參加兩類別。

六、校內評選及送件:

1. 邀請本校美術領域專業教師進行評審,各類組參賽作品評選出第一至五名,發予e酷幣點數以資鼓勵。第一名300點、第二名200點、第三名150點、第四名100點及第五名50點。

2. 教務處依校內評選結果,統一進行網路登記報名及現場送件作業。若件數不足,擇優參賽。

七、本計畫陳校長核准後公告辦理,修正時亦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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