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林如珊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下稱國教署)113年11月2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970號函辦理。
二、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,依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規定,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 學、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。為賡續培 育臺灣手語師資,爰國教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本案計 畫。
三、請貴校依計畫薦派編制內「具教師證書之現職正式教師」 參訓,其薦派方式如下
(一)各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,請有意願且符合參訓資格之教師,請填具報名表並經服務學校完成核章,另至線上表 單填寫報名基本資料(https://forms.gle /P37w8KtGL4ZyzJuX9)。
(二)因本案計畫報名尚須經本局審核及薦派,請薦派教師之 學校於113年12月6日(星期五)前,提供資料如下
1、「免備文」將「薦派總表、報名表」正本送至本市聽 障教育資源中心(103036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 320號)。
2、同時將「薦派總表、報名表之電子掃描檔」及「薦派 總表可編輯檔」以電子郵件,送交本市聽障教育資源 中心承辦人張秀文教師(信箱:2088@tmd.tp.edu. tw)彙整,並請電話確認是否有寄送成功(電話: 25924446分機604),逾時不受理。並請於信件內文註 明貴校現職正式教師具有之手語合格證明書名單,以 利本市安排薦派人員。
四、國立嘉義大學將於於報名截止後1週內公告錄取名單,並將 公告於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(https://website.ncyu.edu.tw/cset),並以電子郵 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。
五、培訓時間、地點及課程,預計114年1月至114年6月,實際授課時間另行公告。課程時數為108小時,課程安排每週1 天,課程結束後,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,評量通過後,續上中級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。
六、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,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 培訓之課表(含培訓後測驗)給予公(差)假。另為鼓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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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2-0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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